庭长李某某酒驾被当场查获!武汉市中院通报
11月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10月26日凌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武汉中院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并按组织程序 免去其职务。
11月1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通过对李某某的免职决定。
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感谢社会各界对武汉法院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据媒体此前报道,10月26日凌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李济森,因醉驾被查。11月19日,湖北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了李济森的庭长职务。
证据显示,10月26日凌晨2时许,李济森驾车被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90mg/100ml,属于醉驾。警方认为,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李济森被查后,警方将相关案情向相关部门做了通报。
公开履历显示,李济森1971年5月出生,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任武汉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2024年1月,任武汉市中院刑一庭庭长。
李济森被查出醉驾25天后被免职,这一醉驾案件的进展如何?11月24日,媒体多次拨打武汉中院的多个部门的办公电话,但均无人接听。记者拨通了李济森的手机,他称:“我准备办理提前退休了,现在刑一庭庭长由XX担任。”被问及醉驾案情时,他说:“与宣传处联系。”
来源:澎湃新闻 、上游新闻、上观新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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